|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8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本市“黄标车”限行工作方案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无标车禁止上路行驶,“黄标车”按时段、分区域实施限行。
限行分两个阶段实施,逐步扩大限行范围:第一阶段,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7时至22时,市区中环线(含)以内道路,滨海新区塘沽上海道、营口道、大连道、新港路、新港二号路、新港三号路、中央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新港路)以内道路,新港四号路(洞庭路至滨海大道)、洞庭路(新港四号路至泰达大街)、泰达大街(洞庭路至滨海大道)、滨海大道(泰达大街至新港四号路)以内道路,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迎宾街(制万公路至北环路)以内道路,滨海新区汉沽文化街(东风路至一经路)、东风路(文化街至太平街)、太平街(东风路至一经路)、一经路(一纬路至四纬路)以内道路,限制“黄标车”和“无标车”通行。第二阶段:明年开始,市区外环线(含)以内道路,滨海新区部分道路范围,限制“黄标车”和“无标车”通行。
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办法出台
不同车型给以最高1.8万元补贴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从下月起至2013年6月30日,提前淘汰“黄标车”将根据车型不同给以5000元至1.8万元不等的补贴。
此次补贴范围和条件为,在今年3月10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间,提前报废本市籍的下列“黄标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重、中、轻型载货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微型载货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营运载客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车;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后的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非营运载客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专项作业车。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交售给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回收拆解。对买卖、伪造、编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对违反规定、挪用、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治理“黄标车”尾气污染
发放黄绿标过半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本市目前正在全面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黄绿标101万个,申领车主过半。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现已达204万辆,其中“黄标车”约29万辆。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三绿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四绿标车的排放量。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已被列入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举措。全市共有33个机动车定期检测站,并大力提高汽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准确性,对经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黄绿标志。
市环保局介绍,本市目前正在向机动车主免费发放黄绿标志,6月30日前争取完成第一阶段发放。届时,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环保部门提醒车主,请速到就近地点申领,避免下月扎堆申领。(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