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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河东检察院受理三起交通肇事案件,皆因司机疏忽大意而起。
2010年8月下旬一天凌晨,陈某驾驶单位的货车和同事去海鲜批发市场上货,沿河东区昆仑路行驶至卫昆桥时,对面驶来的汽车开了远光灯。当时正在下雨,陈某没有看清路况,未减速行驶,当发现前方有一辆蓝色重型普通半挂货车时,下意识往左打方向盘,致汽车右前部与货车左后部相撞,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同事重伤死亡。
2010年9月上旬一天下午,张某驾车沿河东区靖江路由南向北行驶途中,旁边车道的汽车突然以极快的速度超车。张某吓了一跳,下意识转动方向盘。由于车速太快,汽车失控,撞向隔离绿化带里的环卫工人,致其当场死亡。后经司法鉴定,张某驾驶的汽车在事发时速度达到84km/h,而该路段限速60km/h。
2011年7月中旬一天上午,刘某驾驶货车行驶至卫昆桥下,在弯道上转弯过程中没有控制车速,当看到前方有两名行人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当场将两人撞倒,致一人重伤死亡。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上述三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均因驾驶员开车过程中放松警惕,希望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守法行车,在天气、路况不佳时减速慢行,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记者解金钊通讯员刘钰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