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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余额、当年缴存明细、当年结息额、当年提取情况一目了然
本报讯王纪洪首席记者吴跃强昨天,记者从省住建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上获悉,从今年开始,每年7月底前,我省将把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相关信息以对账单形式无偿告知缴存人,缴存余额、当年缴存明细、当年结息额、当年提取情况等信息。
公积金信息无偿告知缴存人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是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情况的重要凭证。省住建厅近日向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明确提出要求:必须主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无偿告知所有缴存人。
我省要求,在今年6月30日之前,组织专人对缴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对账单中的全部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确保所有缴存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记者了解到,个人账户告知信息内容包括:缴存余额、当年缴存明细、当年结息额、当年提取情况等。
个人账户信息告知方式包括通过邮寄信函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将个人账户的相关信息以对账单形式告知缴存人。个人账户信息告知时间:每年至少一次,并在结息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积金缴存增幅列全国第9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发展。公积金缴存额大幅增长。2011年全省缴存住房公积金116.59亿元,同比增长31.19%,缴存增幅在全国排位由2010年的第17位跃居第9位。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562.57亿元,缴存余额392.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47%和26.87%。全省实际缴存职工人数189.18万人,同比增加13.17万人。
32.27万户职工获
住房公积金贷款366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省累计为32.2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66.32亿元,贷款余额196.76亿元。全省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32%。,远远低于国家1.5%。的控制指标。
目前,南昌、省直、铁路、九江、新余、宜春、上饶等公积金中心开展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有效的缓解缴存职工还贷压力。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171.75亿元,同比增长30.09%。
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2011年,全省各公积金中心提出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93亿元。截至2011年末,全省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9.52亿元。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