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18日,全省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活动在东方红广场举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共有16条,内容主要涵盖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以及生育待遇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