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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5月3日,城管打人事件再次上演。重庆一城管在马路上打人后欲驾车离开,却遭十多辆出租车和多位市民截停。打人事件发生后,重庆城管相关领导表示要反思特权意识。
当下,一些城市的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执法者与被执法者间的冲突屡屡发生,几乎陷入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恶性循环。而城管这一本应代表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窗口,承载着与市民进行良好沟通和谐共建功能的关键角色,在一些地区却成为市民众矢之的。因此,如何重建城管的良好公众形象成当务之急。
5月3日晚,重庆发生城管打人事件。记者在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追踪,走访了重庆市政管理委员会及一些街道和市民,对城管打人和城管被打事件屡屡发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城管的身份和素质现状、民众对于城管形象长期形成的既有观念乃至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等诸多因素成为导致类似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城管伤人后遭出租车和市民截停
5月3日晚8点50分左右,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大黄路段十余辆出租车和市民,围住一辆企图开走的城管执法车。执法车旁,站着一名被打伤的出租车司机。
现场目击者黄先生告诉记者。当日天黑不久,他驾车到大黄路渝中名郡小区办事,看见一辆出租车开到城管执法车前面停下,双方下车后发生了争吵,最后,城管执法车上的人对着出租车司机的脸,挥手就是一拳,然后又是几拳,出租车司机鼻子当即流血。随后,城管执法车上的司机也下来,两人一起打出租车司机,打了一阵后才回到执法车上准备开车离去。
出租车司机试图不让城管执法车开走,而后,执法车被闻讯而来的十多辆出租车和一些市民围在马路中央。
随后,记者来到该城管所在单位——两路口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主任谢果、副主任陈贤银、渝中区市政管理局执法局副局长周勇以及当事人龙国富和庄成联,接受了记者采访。
陈贤银称,他们从交巡警处了解的情况是,当时出租车在城管执法车后面想超车,城管执法车没让道。出租车违规超车后,突然踩了一脚油门,停在执法车前。下车后,司机便开骂执法车上的人。龙国富下车与对方理论,然后双方发生拉扯。
“谁先动手?谁被打伤?”记者问。
“龙国富先出手打人,他没受伤。”谢果回答。
市民反映,城管执法车上两人联手殴打出租车司机一人。
庄成联辩解道:“我没有打对方,只是下车把他们分开。”
龙国富说:“当时出租车司机很凶,问我为啥不许他超车,敢不敢打他?于是,我就打了。我确实冲动了,也被他打了,只是没受伤。现在想来很后悔。”
谢果强调,当时这辆城管的车并没有执法,而是在送执法队员回家路上。
城管与市民的冲突,近年来屡见报端。只是城管打人后被民众围追堵截的情况似乎并不多。业内专家表示,这些冲突表象的背后与一些地区对城管长期以来的错误定位和城管自身素质直接相关。
编制模糊,权责不清
记者调查得知,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改造步伐的加快,不少地区的城管权力范围大增,与此同时,城管自身的编制模糊,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状况也日益凸显。相关专家表示,当前不少地区城管执法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没经过系统执法培训,导致执法中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城管执法缺乏更高层级法律依据,也是城管执法被质疑的重要原因。
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已经屡见不鲜,城管这个名字如今在一些百姓看来接近贬义词。
城管出生于1980年开始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那时的名字叫“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人员多是从城建、工商、环境等各个单位借调而来。后来,又陆续有复转军人加入。在全国实行公务员考试之后,这支队伍又加入了通过考试进来的大学生和其他行业人员。
那时城管没有合法地位,没有执法权,更没有罚款权,直到199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政府原则上同意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一个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宣武区成立全国第一个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至此,全国城市管理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展开。
正因为有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城管职权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各地城管开始招兵买马,从城管总队,细化到各区城管支队;从城管监察办公室正名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如今城管的职权范围从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到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秩序甚至工商、市政、公用事业等等,都有“话语权”。
而与其权力范围大增不匹配的是,城管自身并未改变其编制模糊,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状况。在不同的城市城管所挂靠单位也不同。于是,一些地方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情况时有发生,而由人员素质等问题引发的冲突也屡见不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