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陈东升顾宏伟
江西人张氏兄弟俩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开美发店。2006年6月,张某相中繁华地段的一间营业房,与房东陈女士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五年,租金一年10万元。
美发店开业不久,房东陈女士就因为在店里消费打折的问题与张某产生了隔阂。租赁期间,房屋所在的街面改造,附近房价也翻倍上涨。于是陈女士提出房租要涨价,张某勉强同意上涨5000元,陈女士考虑到租期还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就只好同意了。于是双方在2010年6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最后一年的房租为10.5万元。2011年6月底租赁到期后张某无条件出屋,还特别约定“此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2011年6月,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了,陈女士要求张某腾空出屋,张某提出要续租,陈女士提出续租可以,但房租要涨到一年15万元,双方为此多次协商,却次次谈崩。
而张某竟指使十多人对陈女士进行威胁,要求陈女士必须将房屋租给张某。陈女士的汽车轮胎也多次被扎破。可陈女士不惧威胁,并且拒绝与张某继续协商。2011年10月,陈女士起诉到镇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做了多次调解工作,但双方坚持己见,调解无果。于是法院依法判决张某限期出屋。张某对此置之不理,既不提出上诉,在判决生效后也不按规定出屋,仍旧照常营业。5月10日,镇海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张某司法拘留十五天,房屋被强制执行腾空,交还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