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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报的内容绝对属实,8年过去了,至今贪污犯没被绳之以法,你们今天一定要给我个说法……”5月9日下午2点15分,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听证室内,50多岁的村民老姚亮开嗓门,“啪”地一声把手里的材料摔到桌上。
一场公开答复举报者的听证会在老姚的怒火中开始了。
“老姚同志,您先别激动,接到您的举报材料后,我们依法进行多次调查。事实表明,您所举报的被村支部书记挪用的15万元公款,全部用在了村集体事务中,村里有详细的开支记录……”面对情绪激动的老姚,淮安区检察院的潘建文和颜悦色,详细介绍了接到举报后检察院所采取的措施,阐述了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2003年7月,淮安区检察院接到村民老姚举报,控告所在村村支部书记刘某私自截留15万元公款。该院依法进行初查,最终证实举报内容不实。但老姚对此答复不服,此后,淮安区检察院虽多次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但老姚一直听不进去,坚持上访,一晃就是8年。
如何才能让老姚心服口服?淮安区检察院决定改变工作方法,对老姚举报一事举行公开听证会。
征得老姚同意后,淮安市检察院遴选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等9人作为听证人员,同时委托老姚的二女儿和其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侄儿陪同出席,镇、村会计及村民等5人作为证人出席。
“您现在还有什么问题,尽管说……”潘建文说道。
……很快,时针便指向下午4点。
经听证人民主评议、合议,最终形成听证意见:老姚的举报信内容不实。
“没想到,检察院对我的举报做了这么多工作,都怪我以前没能静下心来听你们解释,现在,我心服口服。”老姚的脸上渐渐露出了难得的笑容,8年之久的一起上访案件终于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