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通讯员孙中梅许冬莹)本是一起普通的行车纠纷,肇事者在道歉后要求由警察定损,却引来暴怒车主的大打出手。脾气火爆的车主郭某日前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2年3月下旬,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至海淀区知春路路边。忽然,前方一汽车刹车,张某刹车不及,撞了上去。车主郭某见状,忙下车查看,发现爱车后侧保险杠有几道划痕,又见张某急忙道歉,态度诚恳,便提出赔偿100元的要求。
可张某囊中羞涩,只好提议报警,由警察定损解决。郭某闻听此言,误认为张某耍心机,不想赔偿,便怒火中烧,对张某大打出手,造成张某鼓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
目前,在看守所里的郭某后悔万分,本是自己的爱车被剐坏,可是因为脾气太火爆,反而身陷囹圄。
检察官介绍,像郭某这样,因为细小的导火索就被轻易点燃怒火,于是狂按喇叭,破口大骂,甚至大打出手,有心理专家称其为“路怒族”。“路怒”族开车上路后,情绪会比平时暴躁的多,因为发生纠纷后,如果不能冷静分析对待,很容易因逞一时之快酿下祸根。检察官就此也提醒“路怒族”,道路行车难免磕碰,平和对待,妥善解决,切莫让怒火眯了双眼,毁了前程。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