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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伟实习生李春光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个流窜川黔渝多地进行盗窃、诈骗的团伙进行公开宣判,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半不等。
经审理查明,自2006年以来,被告人黄某、魏某等人形成了分工明确,成员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成员先后在重庆市各区县、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等地专门针对中老年妇女流窜盗窃、诈骗作案。以“神医”看病消灾为名,欺骗被害人拿出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消灾,趁机采取调包手段盗取被害人财物,或在被害人交出财物后编造借口支开被害人骗取财物。法院认为,黄某等2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