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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警方严打街头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环境的同时,对群众俗称“碰瓷”敲诈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不放过。上周末,南开警方连续抓获了5名“碰瓷”男子。
上周末5名“碰瓷男”落网
5月18日18时,南开刑侦三大队便衣小分队民警在密云路附近巡逻中发现了两名30岁左右的可疑男子,于是跟踪二人至西半环快速路密云路一段。位于快速路旁的某小区门前,一些市民为了抄近道便骑车逆行回家。此时,一名60多岁的大爷就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过来,其中一名男子突然蹿出来用手臂碰撞电动车的车把,制造磕碰事故,然后两人对大爷威胁恐吓,最后敲诈了老人300元钱。整个过程被便衣民警看个满眼,遂将二人抓获送到向阳路派出所审理。
5月19日,9时许,便衣民警在西湖道一家早点部准备吃早点并休息片刻,这时两名40岁左右的男子也进来了,便衣民警一眼认出其中一人曾被抓获并处理。民警料想两人干不出好事来,等两人离开也跟踪出去。20分钟后,两人窜到西湖道人人乐超市附近,一人故意用胳膊磕碰过往骑电动车的市民,经过多次“试验”,一名骑车经过的老人落入两人圈套,被敲诈100元。“恭候”已久的民警将两人抓获并移送南开分局万兴派出所审理。
5月20日9时,小分队民警在广开四马路执行任务,突然发现几天前曾跟踪过的一名可疑男子,民警立即秘密跟踪。20分钟后,一辆银灰色飞度汽车缓缓从附近居民区驶出,还没驶向机动车道,反光镜就与可疑男子故意伸出的胳膊发生碰撞。“碰瓷”男子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位置上,敲诈了司机300元钱后才下车。便衣民警将“碰瓷”男子抓获并带到广开派出所处理。
遇到“碰瓷”第一时间报警
警方提醒,司机遇“碰瓷”一定不能与对方发生言语冲突,更不要轻易下车,最好在车内第一时间用手机报警。此外,司机驾车进入陌生路段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路牌,及时掌握行驶路线。同时,司机一旦遇到“碰瓷”的情况应及时报警,不要轻易妥协、急于私了,更不要违法行车,以免给“碰瓷党”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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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情节严重可判无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诈骗、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