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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昨日下发的《天津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将面向具有天津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2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选聘315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
选聘的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天津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9项待遇和保障政策。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其在高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偿其助学贷款本息的50%;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给予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2500元等。
选聘工作具体信息可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进行查询。报名网址:dcrzbm.tjpnet.gov.cn。政策咨询电话:83605616,83609135,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8:00开始至5月27日18:00结束;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5月23日8:00开始至5月28日12:00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