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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陈道报道:ST鲁北(600727)继5月12日因2011年财务信息方面存在问题被山东证监局发函责令改正之后,时隔10日,中国证监会再发两份处罚书,认定的违法事实集中在2007年和2008年,相关责任人被罚款3万元到30万元不等,最严重者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ST鲁北业绩很烂,又刚刚被处罚,但公司股价坚挺,昨日收于5.93元,逆市小幅上涨,比规规矩矩、业绩优秀的银行股表现好多了。
证监会认定ST鲁北的违法事实集中在2007年和2008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法,主要表现为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应披露信息未披露或未如实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的事项主要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2007年度,鲁北化工与大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共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65笔,其中借方发生额11亿元,贷方发生额10.74亿元。2008年度借方发生额11亿元,贷方发生额8.3亿元。鲁北化工均未信息披露,也未在2007年和2008年中期报告中披露。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主要是合成氨资产停产事项和热电厂发电机关停事项。此外,在鲁北化工的定期报告中存在短期借款余额未如实披露的事实。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分别对鲁北化工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部门负责人、监事、独董等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认定时任鲁北化工董事长的冯久田、时任总经理的袁金量和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的吴玉瑞、时任董秘的田玉新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分别10年、5年和3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高管。
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