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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的收益要远远大过成本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各项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82年在牙买加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涵盖最广泛、内容最丰富的海洋法典。这部国际大法对国家在各海洋空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范,对建立合理、公正的国际海洋新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世界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0多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美国是缔约国,但至今没有批准该公约。
25年前,时任美国总统里根拒绝把该公约提交国会批准。当时美国有许多担心,包括该公约可能损害美国的主权、可能成为环保激进分子的工具、削弱美国海上军事和情报行动能力等。
虽然自克林顿以来的历届美国政府均推动国会批准该条约,但均无结果。反对该条约的美国人认为,该条约赋予国际组织在采矿方面太大权力,而且美可能被迫缴纳油气资源开发的收益等,使主权受损。
不过,这些担心如今已时过境迁。
有参议员担心:“假如批准了该公约,美国将被迫把在美国延伸大陆架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几十亿美元的使用费转交给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重新分配给发展中国家。这将是历史上第一次由某个国际组织(也就是联合国)拥有对美国的征税权。”
对此,希拉里表示,作为公约成员国,美国将对使用费的分发拥有否决权。况且公约的收益要远远大过成本,“美国会在广阔的新领域和资源方面争取到主权利益”。
帕内塔和邓普西都在听证会上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会削弱美国海上军事和情报行动能力,而且还有利于保障美国的海上优势。
华盛顿5月24日电驻美国记者杨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