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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宁河县俵口乡的于某,平时不务正业,又染上毒瘾。本来家中有一个做小生意挣钱的妻子,小日子应过得红火,但家中的积蓄却因他一吸而无,生活拮据。为了敛取毒资,于某绞尽脑汁,想来钱的道。日前,村里因工程占了于某部分土地,于是于某加倍找村里要钱。达不到目的,于某便制作“炸弹”来吓唬人,得到一点甜头后,于某变本加厉,对村里负责的人进行恐吓。
去年年底,村里因工程占地,决定补给于某1000余元,然而于某非要9000元。为了达到目的,于某自制“炸弹”来吓唬村干部。村里负责人只好多补偿于某一些钱。但于某并不满足,为了捞取更多的钱用于吸毒,他见有机可乘,便又制作“炸弹”吓唬人。5月16日凌晨,于某在同村马某窗外点燃自制的一枚“炸弹”,将马某家的窗户炸损,屋内睡觉的人被碎玻璃炸伤。
案发后,宁河警方高度重视,刑侦一大队在俵口派出所的配合下对案件认真梳理,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于某并进行深入审讯,最终突破嫌疑人于某的心理防线,迫使其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交代其尚未使用的两个自制“炸弹”的存放地点。
5月22日,刑侦一大队在刑侦三大队、俵口派出所的协助下,到于某姥姥李某家中进行搜查,在李某前院的小棚处,将两枚自制的“炸弹”和30个“双响雷子”起获,固定了案件证据。 (渤海早报记者刘长海通讯员马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