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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美美容会所签订
《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生育享受4个半月产假,产前可以根据身体情况休假;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5月24日下午,皇姑区东方美美容会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了《东方美美容会所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4月28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施行后,市总工会、皇姑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东方美美容会所下设5个分店,一个培训学校,共有职工128人,全部是女性。在学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后,东方美美容会所便决定在原有的集体合同基础上,重新签订《东方美美容会所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本报记者王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