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雯婧)昨天从市教委获悉,今年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必须持有本市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学生的户口应与父亲或母亲同一户籍。据了解,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在学区片内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回户籍区县的学生是否回户籍区县升学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须于6月29日前向学籍所在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回户籍区县升学学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