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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做好2012年防汛工作的要求和市防汛办统一部署,本市房管系统结合全市既有房屋实际情况,提早动手,制定排险措施及相关预案,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市房屋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汛期既有房屋查勘和解危修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既有房屋汛期安全工作安排的协调组织、推动、落实。市国土房管局专项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责任制,各区县房管局负责监管检查,确保“组织机构、抢修解危预案、防抢措施、抢修人员、抢修排险设备设施和物资”落实。
二是认真查勘,做好预控。各委办局(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单位和产权人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查勘,私产房屋产权人可委托市、区(县)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进行安全查勘。查勘主要针对三、四、五类房屋进行查勘,重点对未经加固的中小学校校舍、幼儿园、医院、厂房、菜市场等公共建筑,已列入拆迁或征收范围暂缓拆迁的房屋,曾拆改主体结构的房屋,砖木、土坯结构等房龄长、结构简易的危险房屋,建设工程的深基坑、桩基项目的施工区域相邻房屋等进行重点查勘。对查勘中发现的房屋危险点和重大安全隐患,房屋产权人或经营管理单位等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预控措施,及时排除险情和修复。无物业管理的私产房屋,可由私房业主报各区房屋抢修中心进行排险和修复。
三是加强值班,确保安全。各区县房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不离岗、不空岗;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应对突发的抢险排险工作。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抢险工作。加强汛期巡视,实行危险房屋重点专人监控,落实避险应急措施。(记者付文超 通讯员吴梅 尹振军)
此外,为方便居民通信联系和及时抢修危险房屋,快速排除房屋出现的安全问题,确保汛期各类房屋安全,现将市、区房屋抢修中心电话公布如下:
和平区抢修中心 鞍山道65号 27112928
河北区抢修中心 志成道明光路1号 26353770
河东区抢修中心 大王庄八纬路101号 24212660
河西区抢修中心 教师村57号 28307778
南开区抢修中心 雅安道云阳西里12号楼平房 60293038白27366331夜
红桥区抢修中心 新红路165号 60205976
市抢修中心 南京路三多里云峰楼105室 233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