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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有网友称北京八里庄派出所接到新光天地Gucci店长报警,一个价值两万多的包被偷,最后没有立刑事案件,因为进货价只有几百元。按规定,北京个人盗窃达2000元才可追究刑责。对此,警方称要等报案人提供失窃物的进货价格证明,才能确定是否立刑事案件。(5月30日《新京报》)
@X元素:就算Gucci包成本低、卖高价,也不稀奇。奢侈品嘛,买的不光是产品的原料成本,还有各种附加价值。
@文明人:奢侈品针对的都是些对价格不敏感的人,是愿意支付品牌溢价的那群人。我等屌丝,自然是不敢企望的。
@思烤者:原来,那些名流追求的奢侈品,跟批发市场上的差不了多少啊。想到这,心中一阵唏嘘。
@小肚君:有些纳闷,这次警方立案时,盯着“进价”看;那“农民卖假名牌”案中,判罚标准怎么就揪着“吊牌价”不放呢?
@胡子:若“奢侈品Gucci包进货价几百元”属实,那也太暴利了,赚了上百倍。价格虚高,这才是“奢侈品消费”的奢侈之所在啊。
@路以目:若证实名包进货价只要几百,那偷着乐的自然是小偷;感到不悦的,则是那些穿金戴银挎名包,又觉得“物非所值”的名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