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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讯(李清茂记者李鑫)4月10日下午,沐川县幸福乡火岩村村民赵朝光从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领回被盗摩托车,专门将一面绣有“为民执法搜贼踪,不畏艰辛寻车辆”的锦旗送到城区交警中队长黄茂、民警李政手中,感谢交警在短时间内为其查获被盗摩托车。这是沐川交警大队民警在一周时间查获的第二起被盗车辆。
4月4日13时15分许,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舟坝中队接到报案:在省道103线262km桥头处,一辆货车翻在路边,车上没有人员,非常蹊跷。接到报警,中队民警张立权带领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民警在车辆驾驶室、周围寻找,发现该车没有车钥匙,点火开关有明显被撬痕迹,初步认定为被盗车辆。民警将“南骏”牌运输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发回中队进行网上比对,车主为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曾某。张立权马上与曾某取得联系,曾某声称该车于4月3日晚上12点多在乐山被盗。找到失而复得的爱车,曾某激动万分:“谢谢沐川交警帮我找到了被盗车,这辆车是我们家人借钱买来的呀,一家人的生活全靠这辆车。”
4月10日早上,沐川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刚一上班,就接待了幸福乡火岩村村民赵朝光的报案。4月9日晚上,赵朝光将自己价值五千余元的摩托车停放在城郊路边后离开办事。两个多小时后,赵朝光发现自己的摩托车“飞”了。
4月10日中午,城区中队民警李政带领民警巡查至中桥街,对一辆与赵朝光被盗相似车辆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该摩托车电路被破坏,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赵朝光被盗车辆完全吻合,当即将车辆暂扣。焦头烂额的赵朝光听说被盗摩托车找到了,惊喜万分:“若不是交警工作细心,肯定无法找到被盗车,非常感谢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