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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周斌
近年来,我国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为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我国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中应当有所作为,今后将努力发挥更大的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5月31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多亏了张律师的耐心调解,这场纠纷才能顺利结案。”4月13日中午,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里,法官紧紧握着代理律师张松林的手赞叹道。
刘某为朋友陈某介绍生意并做担保,因为对方拖欠货款,陈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此案经历一审、二审、河南省高院两次裁定再审、提审,长达6年之久。张松林作为刘某的代理律师介入后,主动与陈某的代理律师一起做双方的工作,促成和解协议,两位昔日好友重归于好。
近年来,广大律师通过参与调解、开展法制宣传等,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采取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纠纷。注重发挥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担任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解委员会接访等方式,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
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开展了“律师进社区”活动,23家律师事务所的157名律师与106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关系,律师事务所与社区还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确定每周五为律师工作日,由值班律师现场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社区居民也可直接拨打顾问律师电话答疑解惑。
为给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许多地方的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群众就医、就学、就业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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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社会矛盾多发易发且复杂多样,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异常艰巨,广大律师充分发挥“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精神,精诚合作,组建律师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也积极出台措施、搭建平台,引导广大律师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和重要活动保驾护航,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北京先后成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团”、城中村改造“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法律服务团”等,积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江苏省昆山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走访企业2006家,为1405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发放“联系卡”或者“咨询函”1129个,制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办法、措施8条,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7606万元。
与此同时,广大律师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组建法律服务团,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研究论证,防范政策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免费法律服务温暖百姓
5年前,重庆市蒋某的母亲因病到一家医院就诊,不料一个月后,母亲因抢救无效死亡。蒋某发现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便起诉医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此案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由于没有专业律师帮助,蒋某都败下阵来。希望渺茫之时,蒋某通过重庆市渝中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资料库,点选了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具有专长的律师李飞帮助代理此案,一举扭转了败势。
这些年来,我国不断加大西部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创新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流浪儿童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十一五”期间,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万件。
2009年7月,司法部与团中央共同发起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每年向全国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派遣一名律师,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
江苏律师陈荣昌不顾亲友劝阻毅然报名,先后来到四川省中江县和甘肃省文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两地的经济都十分落后,交通极为不便,而他耐住寂寞和生活条件的艰苦,用法律温暖了两地老百姓。
像陈荣昌一样的律师还有很多。“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广大律师踊跃报名,目前已为19个省(区、市)150个县派遣了近200名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600多件,受援人数达100万人。
本报北京6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