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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德高通讯员邹越朱鹏) “为什么要这样?”5月23日下午,江苏省如皋市看守所的情绪宣泄室内,服刑人员刘飞(化名)发泄着对妻子的不满。而在一旁的监控室内,如皋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和管教民警密切关注着他的情况。
2011年7月,刘飞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留所服刑,表现一直良好。但自今年4月以来,刘飞先后3次和其他在押人员发生争执,有一次甚至出手打人。
如皋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发现这一情况后,找到刘飞谈话,才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刘飞入所服刑后,妻子开始几个月非常关心他,但今年春节后就没了音信。今年3月底,刘飞从父亲的来信中得知,妻子已经准备和他离婚,这导致刘飞情绪出现波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驻所检察官向看守所建议让刘飞到“情绪宣泄室”里发泄一下。
“看守所是一个密闭的环境,在押人员之间的小摩擦、一封家书等等,很多原因都可能导致他们情绪暴躁、抑郁。这种情绪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疏导,就可能影响在押人员心理健康,甚至助长他们的暴力倾向。”如皋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李拥军表示。为此,今年3月,该院与如皋市看守所协商,建立了情绪宣泄室、心理咨询室、视频会见室。
情绪宣泄室内配备了拉力器、橡皮人等器材,心理咨询室有受邀前来的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疏导,视频会见室则配备了视频聊天的电脑及相关设备。发现在押人员情绪上的反常现象后,可通过心理咨询等方式对其进行疏导,必要时让其走进情绪宣泄室进行宣泄,而对那些近亲属探监不便的在押人员,看守所会适时安排他们与亲属进行视频会面。
自“三室”设立以来,如皋市看守所已为15名在押人员做了心理疏导,7名在押人员进行了情绪宣泄,6名在押人员与亲友通过网上视频“见了面”。这些监管教育手段,促进了在押人员心理健康,有助于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提升了监室的安全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