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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苗慧实习记者顾梦琳)昨天,紫鑫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5月16日收到深交所发来的监管函。并承认公司在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1年净利润与年报中的经审计数据存在5000万差异,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今年2月23日,紫鑫披露2011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亿,而4月26日披露的2011年年报显示,当年经审计2011年的净利润为2.17亿,业绩快报虚夸5000万,超过财务数据20%的差异幅度,根据规定,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对此,昨天的公告并未详细说明。
紫鑫药业信披问题并非第一次。早在2011年7月,紫鑫药业因涉嫌“自买自卖”、刻意隐瞒造假等行为,遭证监会立案稽查。同年8月17日,公司股票开始停牌长达两个月。此后紫鑫披露自查报告,承认公司此前确有多起金额巨大的内部交易,在达成之前没有履行必要程序,此后也未予披露。当时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公司在关联交易认知上存在错误”,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