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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进入棋子湾开发建设的琼昌公司,不知道现在是否有“与政府打官司‘输赢都是输’”的感概?也许琼昌公司的法人代表陈琼帮如今也深刻理解到了那句“民不与官斗”的俗语。
棋子湾浑然天成,景色奇美,但对于陈琼帮来说,这更像个巨大的棋局,一个他无论如何努力也赢不了的棋局。而对手,就是那随时“变化万千”的昌江政府。虽然10年前,陈琼帮在与昌江县政府的官司中取得了胜诉,但赢了昌江政府陈琼帮情况更变得糟糕,因为:
一、昌江政府可以不受法律约束。昌江政府不是直接以《会议纪要》为根据单方解除了与琼昌公司的协议吗?在两次判决中,昌江县政府不是都拒绝履行被执行人的义务?甚至连海南中院执行局的领导多次带法官到昌江县进行执行都没有效果!试想,面对这样一个对手,赢官司又有何用?
二、昌江政府可以拖延。在关于对琼昌公司补偿款上,昌江政府就一直采取拖延手腕,如果昌江政府的拖延手段不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这样案情明了,判决明确的事件,为何还能10年得不到解决?
三、昌江政府可以找碴。琼昌公司赢了官司又如何?昌江政府不是一样的可以把琼昌公司按协议开发10年的土地变成“非法”用地?连栽种在琼昌开发区域内景观树木也可以变成“违法种植物”,如此做法,琼昌公司又如何不输?
其实,只要琼昌公司在昌江的“地头”,要“整治”琼昌公司还不是小事一桩?什么消防、卫生、安全、食品监督、税务……那样找不出点毛病?
而对于想雄心壮志开发棋子湾的陈琼帮和琼昌公司来说,10年卷入如此匪夷所思的纠纷和官司中,其影响又是何其的巨大?
一、官司的成本。对于一个成立开发棋子湾还没走上正轨的新公司,要应付10年的纠纷处理和官司,这一笔开销并不小。5月11日,据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乐东一村民为了1.5万元租金,打官司竟然花掉了10万!而要和政府打官司,又是马拉松似的持久战,费用能少吗?
二、公司的精力。面对关乎公司生死的官司纠纷,面对很可能几百万投资变成水泡的形势,不管陈琼帮还是琼昌公司另外的人,肯定没办法全心全意的进行业务的开展。而旅游区的开发是一项系统而繁杂的工作,一个10年了还无法摆脱与政府官司纠纷的企业,如何有精力做大发展?
三、公司的融资。资金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血液,一个被政府“取消”了开发资格,并认定土地“非法”的企业,而且这个企业还在继续和政府纠缠,这样的企业,有多少银行敢对它抵押贷款?又有多少企业和个人敢和它进行更深的业务往来?
这样的琼昌公司,又如何自由的成长?
“与政府打官司‘输赢都是输’”、“民不与官斗”透露出升斗小民多少的无奈和悲哀。
10年前抱着一腔热血,带着浓浓乡情,带着对家乡发展责无旁贷的责任感投身到棋子湾开发之时,陈琼帮可能做梦也没想到会遭遇到如此的经历,因为那时候他可是被昌江邀请过去开发的。而在他之前,从1992年开始,昌江一直想对棋子湾进行招商开发而一直无人问津,在开发协议制定的那瞬间,没人会怀疑这是个珠联璧合的美好开始。从一个《会议纪要》轻描淡写的噩梦开始,让陈琼帮和琼昌公司更加意外的时,这个纠纷官司一拖就是10年,10年还没得到解决。人生有几个10年?10年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意味着什么?也许摆下棋盘的昌江政府并不会去关注。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不管如何他们都没输。
输的,是陈琼帮和琼昌公司;耽误的,只是棋子湾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