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因为嫌打工收入低,便打起来电缆线的主意,疯狂盗窃。日前,这名“电缆大盗”站上了肥东法院被告席。
今年36岁的陶某来自江苏泗洪农村。由于只有小学文化,加之好逸恶劳,一直没有“满意”的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陶某遇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就聚在一起寻找发财致富“门路”。2006年8月初至9月中旬,陶某伙同曹某等人在合肥市区、肥东县、淮北市区、濉溪县等地盗割电缆线或入室盗窃铜管等物品,涉案金额达十万余元。其作案方法就是白天“踩点”物色目标,在凌晨时分驾驶三轮摩托车至目的地,用剪刀将通信电缆剪断,所得赃款被挥霍一空。
庭审中,陶某对本人的犯罪事名供认不讳。检方认为,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秘密手段盗割通信电缆,并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杨文政本报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