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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张召旭)延期交房两年零八个月,但开发商拒付违约金。4日,市民王先生说,鲁昌房产公司已经同意赔付违约金,但什么时间赔付和具体金额还没有说。5月15日,本报曾报道《延期交房两年多拒付违约金》,市民吴女士等人于2006年在运河人家小区3号楼认购了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2009年1月交房,但一直到了2011年9月份才交房。至今开发商不仅没有给出正式的购房合同,就连违约金也拒不赔付。14日,市民王先生等人曾找到开发商,鲁昌房产公司办公室国先生说公司法人代表出差了,等回聊后再解决此事。29日,王先生等人再次找到鲁昌房产公司,公司法人代表肖经理表示公司其他领导商议的结果是不赔付违约金,不过他们决定再次商议一下此事。
6月4日,王先生等人再次来到鲁昌房产公司,办公室国先生表示,肖经理出差了,不过他们已经重新商议了此事,公司决定同意赔付王先生等人违约金,至于什么时间给钱及赔付的具体金额,国先生说这些还得等到肖经理回聊城以后才能确定。
“总比没有结果强,最起码他们同意赔钱了。”王先生说,他们打算过两天再来,顺便把购房合同的事情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