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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高考即将来临,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复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今年本市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已布置就绪。今年包括环保局、天津市急救中心、天津铁路办事处等在内的7个部门联动,严控考试期间噪声污染,接到举报第一时间赴现场解决。
市建交委已向各建筑施工单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夜间一律禁止施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全天禁止震动施工(震动性施工主要包括:桩基施工、混凝土浇注、道路施工、拆迁、爆破、吊装等)。本市已向各区县环保局等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度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中高考期间停止审批夜间施工项目。
目前,环保局与市建交委共同建立了中高考月期间“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与市建交委值班电话88388710的投诉电话联办机制,保障投诉问题及时解决。
据了解,环保部门对环境噪声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直接负责以下管理内容:建筑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建筑施工单位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工业生产活动中用固定设备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在居民稠密区开办饮食服务业和排放噪声的加工厂,所排放的噪声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
公安部门(含交通管理部门)按分工负责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和机动车辆噪声管理,包括以下内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禁止机动车辆在规定路线鸣放喇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从家庭室内发生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此外,城市市容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扰民马路摊点的清理;铁路部门负责火车噪声;港航监督部门和港务监督部门负责船舶噪声;民航管理部门负责飞机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