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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提起传销总会让人深恶痛绝,不过在打击传销的同时预防也尤为重要。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就走进海河教育园举行了防止传销报告会。他介绍,在判断传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三点,以保护好自己。同时,记者也从市工商局了解到,2009年到2011年底,本市已累计依法取缔传销窝点2052个,教育遣散传销参与人员28193人,解救被骗人员449人,并连续三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工作第一。
传销形式多判断看三点
张国华表示,虽然目前尤其是在天津传销分子受到很大打击,但打击传销的力度并不能因此减弱,尤其要防止传销进入校园。“传销分子进入校园时通常会以招聘、实习、电子商务、投资理财等形式为幌子,判断是否是传销则主要看其是否具备三个特点。”张国华说,“一是,是否会以各种形式收取‘入门费’或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比如,就曾有传销分子承诺‘在加入时缴纳6980元,就可让这名成员在两年内获得1040万元’;二是,是否会被要求发展‘下线’,也就是要不断‘拉人入伙’;三是,根据‘拉入伙’的人数多少给予报酬。”
直销传销不一样
对于在说到传销就会提起的直销,张国华表示,直销是一种正常的经营业态,不过在我国对直销有着严格的规范。合法直销企业必须取得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直销牌照,目前国内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只有三十几家。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内进行直销的企业必须有8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抵押款,还要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并且只可单层级进行销售。
发现传销要举报
“如果发现校园内有传销分子,可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张国华说。他还表示,如果发现自己被骗入传销网络,则要在保护自身安全前提下,想方设法报警或通知亲友前来进行解救。(记者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