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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19日15时,宁河县宁河镇江洼口大桥南侧顺鑫隆商店门前发生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接警后,公安宁河分局刑侦五大队侦查员协同宁河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其间,侦查员调取了监控录像,并确定了3名案犯。
警方同时获悉,4月15日,在潘庄镇医院内曾发生过两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手法与顺鑫隆商店门前盗窃案极为相似。侦查员通过医院内的监控录像,最终确认津南区双港镇的刘某某有作案嫌疑。5月16日中午,宁河警方在津南区北闸口附近一烧烤店将3名嫌疑人抓获。
随后,刘某某供述了伙同黑龙江的穆某、郑某在天津市区、宁河、大港、宝坻、静海、武清及河北省的石家庄、唐山等地盗窃电动自行车近80辆的犯罪事实,穆某又拉来同乡郑某参与。根据3人交代,侦查员在河西区抓获了收赃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某。
今年36岁的刘某某曾有盗窃前科,结交了女友花某后,为满足自己和花某“吃香喝辣”的需要,刘某某更是兢兢业业地“工作”。自作聪明的3人认为,在人员流动大的商店、医院和网吧处作案属于“灯下黑”,虽然会被看见但又往往让人忽视。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穆某、郑某、王某某已被宁河警方刑拘。(记者常健通讯员马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