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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5日,天津河东区教育局在六楼会议室召开河东区首届“名师”评选动员会。会议公布了《河东区“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对评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教育局局长郑庆东出席会议。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同志,各校一把校长及人事干部参加会议。
教育局局长郑庆东指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名师”评选工作,成立了“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层次规格高、程序科学严谨,各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他对做好“名师”评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升认识,精心选拔。要充分认识“名师”评选工作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名师”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质量,精心推荐。二是要加强培养,严格管理。要为“名师”创造培训考察和学术交流的机会,对“名师”实施目标管理、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名师”在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领域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三是要抓住机遇,借势发展。各校要以推荐评选“名师”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学习名师、争当名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名师”评选工作常态化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首届“名师”评选工作于2012年6月启动,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家评委会进行业绩和专业水平考评,综合考查确定16至20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超前,业绩卓著的名师,由区委、区政府授予河东区“名师”称号,并享受相应待遇,任期3年,到期后,“名师”称号自行取消,需参加新一轮评选。(通讯员蔡晓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