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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主任记者崔平)6月8日10时许,位于沈阳市东陵区的一工地建筑封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查明该建筑施工方项目经理罗某指使工人符某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沈阳市公安局东陵(浑南)分局对燃放鞭炮危害公共安全的罗某和符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目前,沈阳市主城区内烟花爆竹限放管控工作形势良好,但三环内偏远地区,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已通过各种形式多次提示市民朋友,三环内属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除春节期间和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再次提示: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地区,除春节期间和经批准的燃放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