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广齐通讯员张明明)在贯彻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过程中,县卫生局机关积极发挥控烟表率作用,制定了《静海县卫生局机关禁烟制度》,在醒目位置摆放、张贴禁烟标识,在办公楼外设置吸烟区,要求禁烟区内全面无烟,并制定了具体的惩处措施、检查制度。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的同时,积极承担起宣传和监督的义务,对来访者的吸烟行为耐心劝阻,收到了良好的控烟效果,初步建立了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的健康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