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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大制售假币案昨天宣判
4主犯1死刑2无期1判15年
伪造1.28亿假币流入市场!两年前,一伙仅有着小学文化的青年男子,在湖南伪造1.28亿元假币运往广东销售一空。继湖南籍主犯张良成一审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8名广东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4名主犯中吴生有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死刑,吴俊发、黄松金被判处无期徒刑,林志明存在重大立功情节获刑15年,其余4名案犯分别获刑5年至14年不等。
3个月伪造1.95亿假币
2010年4月27日下午,一辆牌号为湘D-92686的长途客车在花都区北兴加油站停靠时,被警方现场查获假币6696万元。经查,一名叫张良成的湖南常宁籍男子,于当日清晨委托该长途客车车主,将34件货物运往广东,并当场支付运费1000元……随后,广东、湖南两地警方联手破获这起全国特大制售假币案。
2009年9月、10月以及2010年4月,张良成等人在湖南省常宁市开机制造假币3次,数额总计1.95亿元,随后分5次通过卧铺客车运输到广州。
经查核,除被查获的6696万元假币外,前4次运往广州的1.28亿以3元~3.5元真币购买100元假币的价格销售一空,全部流入市场,共计获利150万元。
获死主犯竟微笑退庭
昨天10时许,随着主审法官一声令下,吴生有等8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
依据主审法官宣读,吴生有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死刑;吴俊发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无期徒刑;黄松金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林志明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吴生有表现淡定,只是当庭低声提出“要上诉”,随后在被法警押出法庭时,吴生有一脸微笑,用戴着手铐的双手向家属挥别。此外,获刑无期的吴俊发也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其余6名被告人则一致表示“保留意见”,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