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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近日,网上流传一条热帖,农民工代表9人为讨回在洛阳洛宁县打工的工钱,特意到洛阳伊川县范仲淹墓前跪拜,祈求范公显灵,帮他们要回血汗钱。据悉,现在房子基本建好了,开发商却欠他们190多万元工钱没给。(见6月14日的《生活日报》)
跪求范仲淹讨薪,乍一看,滑稽可笑,实则属于无奈之举。试想,面对欠薪190多万元,开发商“一口否认”,说“已经将钱支付给了乙方”;“乙方”在哪里?找“政府也不行”,还有什么好办法呢?只好像郑州拜河神讨薪一样,希望通过这种“作秀”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毕竟,眼下,麦收时节到了,麦子要收割,父母要吃饭,孩子要上学,不讨回工钱,他们怎么有脸面回家?
范仲淹是古代为政清廉、体恤民情的难得的好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农民工把希望寄托给范仲淹,特意舍近求远,跪求范仲淹。笔者真不知,这是对范仲淹的过度崇拜,还是对当地官员“不体恤民情”的一种讥讽?不管是什么,必须认知,范仲淹的法治思想,是主张“修德省刑”,在他看来,“以德服人,天下欣戴,以力服人,天下怨望”,十分强调“德治”,实施“盛德善政”。为什么当地官员不学学范仲淹而来一些“德治”?当然,当道德的力量显得十分软弱无力的时候,还得靠法律。而付出劳动,获得合理的报酬,这是《劳动法》赋予每个劳动者的正当权益。然而,一些农民工总是习惯于采取堵路、跳楼、自焚、冲击政府等极端方式进行讨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们在对这种讨薪方式不满的同时,理应追问,他们为什么不求助于法律而非要折腾出这种“讨薪秀”呢?关心农民工的人都知道,走法律程序,固然好,但费时长,农民工一天不做事一天没收入,他们既“等不起”,更“折腾不起”
跪求范仲淹讨薪,虽说是一种“讨薪技巧”,却把农民工的弱势地位暴露得一览无余。他们的这种处境,不仅是他们的不幸,更是社会的悲哀。针对“恶意欠薪”,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就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为什么时隔一年有余,还处于“休眠”状态?其背后的原因难道不值得拷量?毕竟,“工作是高贵灵魂的营养”,时代需要倡导有尊严的体面劳动。这既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文明法制社会进步的需要。如果对跪求范仲淹讨薪的农民工仍然不闻不问,不仅他们难以“走进春天里”,国家法律和政府形象也难以“走进春天里”。(吕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