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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讨薪真不容易。去年底,有媒体报道,厚道的新疆农民索传平为讨要政府部门拖欠的工资,不走极端,也不弄创意,“卧薪尝胆”27年未果。幸运的是,他得到了县委书记的帮助,他的讨薪生涯终于柳暗花明,讨回了被拖欠的5393元工钱。而他当年的合伙人,因癌症已经去世,终究没等到这一天。从三十岁等到六十岁,从壮年人讨成了老年人,从黑发人讨成了白发人,人变老了,钱变“小”了。用了近两代人的时光来讨薪,索传平成功了,但“成功”的代价是巨大的。如果不是县委书记开恩,说不准又会是另外一种结果。
付出劳动获得报酬,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现今很多时候,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却不能及时得到报酬。匪夷所思的是,很多时候,合理合法的讨要方式并不能奏效。万般无奈之下,当他们把讨薪方式“升级“到自虐的程度,反倒可以峰回路转。为讨薪,四川雅安名山县的三位农民工曾爬上了高塔;河南信阳的几名农民工曾把自己埋在了郑州黄河滩上;三位农民工曾在深圳闹市裸奔……讨薪过程虽艰苦,结果却很怡人。
在清欠机制已相对完善、恶意欠薪已经入“罪”的大背景下,自虐式讨薪故事频繁上演的背后,对应的是有关部门对欠薪治理的劣质化。按照正常的程序,老百姓欠薪了,有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建设管理、信访调解等部门可以依靠,如若这些起不了作用,还有司法程序可走。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部门不问应问之事,不尽应尽之责,不用应用之权,不出应出之力,导致讨薪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近年来,清欠年年抓,恶意欠薪依旧、“自虐”式讨薪依旧;“恶意欠薪”入“罪”已超过一年,却鲜见“老赖”入“刑”。
应该说,老百姓采取自取其辱的自虐方式讨薪,往往并非其本意,纯属无奈、无助,是一种别无他路的选择,充其量只是期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如果切实履行职责,尤其是在情况还没有达到“恶化”的程度之前到位、尽责、守责,总会找到帮老百姓维权的途径。相反,如果无动于衷,或者敷衍塞责,再多的法律条文、再好的应对机制都会沦为摆设。长此以往,只会把更多的讨薪者推向“光怪陆离”的讨薪路。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深刻反省,有所作为,不要总在讨薪成了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后,再去考虑清欠讨薪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