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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余东明王家梁本报通讯员郑春笋
13副手铐在灯光下反射出异样的光线,让人一时间有些恍惚。而手铐的“主人”们一张张呆滞而稚嫩的面庞,更让办案人员唏嘘。
山东省陵县人民法院不久前对小刚、小友、小超等13人涉嫌抢劫、抢夺、盗窃团伙犯罪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13人中,除了小刚、小雷和只参与两起盗窃作案的大恒3人系1989年出生外,其余10名被告人均为“90后”,最小的在作案时也才刚满14周岁。经审理认定,自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他们累计作案35起,其中抢劫17起、抢夺14起、盗窃4起。
辍学遇“大哥”指点“弄钱”
小友,1996年11月出生在陵县农村。据了解,小友学习挺用心,可学得吃力,父亲帮他转了两次学校,但成绩总是不好。2010年6月,小友小学毕业,家长打算让他在家休整一段时间,之后再想办法为他找所好的学校。
在家“待”的这段时间,小友先是到县城一个做生意的亲戚家帮工,后来又到歌厅打工当服务生。从此,他认识了一起在歌厅打工、曾因盗窃两次被劳动教养的“大哥”大恒,并在网吧里认识了小超、小彬、小波等10多个“小哥们”。
据大恒归案后供述,由于他年长几岁、工作早、手头比较宽裕,当他和小友等“小孩”认识后,初期大家的吃喝、泡网、住旅馆的费用都是由他个人支出。后来他的钱花光了,他便出主意让小友指使或领着其他“小孩”到街头上去“偷摸”、“抢钱”。
“这些小孩子们简直成了一个少年涉黑组织,而小友就是他们的头目。”参与此案侦破的民警说。
模仿古惑仔大肆抢夺初中生
“这个样子才像古惑仔,让别的差不多大的学生们既羡慕又害怕。”受网络上播放的电影《古惑仔》影响,这个团伙的成员都把自己打扮得像古惑仔的样子,小友、小彬两人都染成黄头发、耳朵上戴着耳钉,小超留着红头发、穿着一条迷彩裤,小波则留着刺头、一侧鬓角处还留有“Z”形图案。
“我们作案一般都是抢劫年纪比较小的初中学生的钱,大都选在周末学生们从家返校的途中动手,因为这时候学生身上都带着钱。”小友归案后交代说。
2011年3月的一天,小友和小超在陵县公园附近转悠,看见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儿手里抱着一个鞋盒往学校方向走去,二人便上前把他拦住,从这个孩子身上搜出150多元。
2011年5月的一个星期日,在陵县市区内的一个公交车站点,当一群返校的初中生蜂拥下车时,在众目睽睽之下,小波、小彬二人连续抢劫作案4次,共抢劫5名学生600多元。
刀鞭俱全严重危害社会安定
“初中生、同龄人的忍让助长了这个团伙的嚣张气焰,他们毫无顾忌地打架斗殴、抢劫、抢夺、盗窃,作案手段不断升级。”审理此案的法官说。
在一家服装店,小超、小波、小彬3人看见一名想买衣服的男士挺有钱,便以有事为由将其骗到一个胡同里索要现金。而小帅、小超伙同小友等多人,曾趁夜色撬开了陵县经济开发区一家超市,盗窃各种香烟25条、现金200元,共计价值1470元。
值得一提的是,小刚和小付两人可谓是相对固定的飞车抢夺“作案对子”,他俩专门驾驶摩托车在陵县市区各街道晃悠,对单身出行的女士进行抢夺,作案14起,累计抢夺现金6100多元及黄金项链、手机等物品。
据了解,警方在侦破中查获砍刀、匕首、水果刀等凶器数十把。“如果这帮‘小混混’哪天与他人斗殴时,带着这些武器动手,后果真是不堪想象。”参与抓获该团伙成员的一名民警说。
此案审理后,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判处13名被告人不等刑期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和相应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