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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法庭与衢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仅用了2天时间就共同调处成功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涉案企业分别是安徽省一工矿产品销售公司(简称矿产公司)和衢山当地某船厂(简称船厂)。由于船厂欠款125万余元一直拖欠未付,矿产公司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船厂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共计130余万元。法庭受理此案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分析。该涉案船厂是衢山的重点企业,而此次涉案标的额达130余万元,若贸然立案判决,一次性让船厂清偿,资金到位可能会有难度。而矿产公司又是一家外省企业,如果走正常的诉讼程序,过程会相对漫长,并且打官司诉讼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法庭庭长马剑慧及时与两企业联系沟通,建议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资金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马剑慧联系了镇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双方最终相互理解,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矿产公司同意减免利息,由船厂分4个月履行货款。同时,为保证资金到位,法官还督促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制约条款,若船厂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款项,矿产公司可就放弃的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庭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衢山法庭在处理涉企资金纠纷时,多采用这种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的方式,为涉案企业减轻诉累,快速高效结案,也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受到涉案企业欢迎。
(杨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