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我省先后执行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税收调节杠杆为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减负”。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国税局获悉,今年1-5月共为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税收负担237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