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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深圳讯深圳市决定从6月26日起实施严控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五条禁令”,禁药械采购回扣,禁物资供应回扣,禁外泄统方信息,禁涉利礼金红包,禁开单提成获利。对违反相关禁令的当事人,不论金额、次数多少,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据介绍,深圳市“五条禁令”内容包括:一是严禁收受药品经销商和医药代表等任何形式的药品回扣;二是严禁收受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等;三是严禁外泄“统方”信息;四是严禁收受物业管理供应商等利益相关人的礼金、红包等任何形式的回扣;五是严禁医疗机构或科室在药品供应、仪器检查、化验检查机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任江捍平表示,对违反上述禁令的当事人,不论金额、次数多少,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深圳医疗系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规定曾经收受过各种各样的回扣、红包、好处费的人员,必须在6月30日前主动上缴至指定的廉政账户;凡是在此日前上缴的,可免予处罚或既往不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