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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党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的文件
1924年国共第一次合作以后,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有了快速增长,党员人数从1923年的400余人猛增到1925年的3万余人。同时不少投机腐败分子假“革命”之名混入了党内。这被党中央发现后,专门下发了一个文件对此予以斥责和纠正。
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
《通告》指出:“在革命潮流仍在高涨时,许多投机腐败分子均会跑到革命队伍中来,一个革命党若是容留这些不良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不仅不能执行革命任务,且将为群众所厌弃。所以应该坚决地清洗这些不良分子,同他们作坚决的斗争,才能巩固革命营垒,才能树立起党在群众中的威望。”
这个《通告》是我党颁布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初期,就已在为维护党组织的纯洁性及其在群众中的威信,坚持同贪污腐化行为做坚决斗争。为此,中央特别训令各级党组织:“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地洗刷出来,不可留存党中”,并要求各级党组织接到通知后,“立即执行,并将结果具报中央,是为至要。”
时任党的领导人的生活是非常艰苦的。以党的最高领导人陈独秀本人为例,陈独秀主要靠亚东图书馆出版的《独秀文存》的版税和为商务印书馆撰写一些稿件为生。他和家人生活一直都很拮据,两个儿子陈延年、陈乔年上大学,一个月只有5元钱生活费。
其他领导人除了专职党务工作外,基本上也是靠自己的职业自食其力,没有什么补助、津贴之类。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这种廉洁奉公的精神和行为是赢得广大民众拥护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