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龙日前,我省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从2013年开始,全省新农合门诊统筹全部实施总额预付。2013年6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均启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按床日付费试点,县内由按医疗服务项目付费全部过渡到按病种付费、按单元(床日)付费。
我省将严格控制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病人的平均住院日和次均住院费用,按年度累计,除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外,原则上患者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