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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2年初至5月底,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关于苹果品牌电子产品消费申诉和咨询256件,其中,受理手机申诉69件,相关咨询125件;受理平板电脑申诉19件,相关咨询43件。工商部门12315中心列举了苹果消费投诉中的四大问题和苹果专卖店存在的三大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在苹果手机申诉中,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方面。一是不出具相关书面凭证。如某消费者购买苹果手机后,在15日内发现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和平区解放北路苹果售后服务,对方检测后认为确有故障,但不予出具检测报告,妨碍了消费者行使换新的权利。二是擅自缩短手机三包期限。如某消费者因质量问题到和平区小白楼苹果售后服务换新,但对方表示换新后只保修3个月,而按照三包规定,换新后商品三包期应当重新计算。三是维修不当损害消费者利益。如某消费者因手机无法开机的故障送修,取机时发现手机的摄像头变模糊了,要求对方负责维修,而对方却要求收取费用。四是骗取消费者维修费用。如某消费者在送修后,售后服务先后收取了1000余元维修和返厂检测费,但消费者与售后总部查询后得知,实际返厂是不收费的。
申诉中反映出某些苹果手机专卖店也存在某些问题。一是涉嫌以旧充新。二是拒不履行三包责任。三是隐瞒真实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