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记者王寅
选择什么方式养老?如何让晚年生活更加幸福?这不仅是所有家庭关心的焦点,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18日,市长姜治莹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问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
“围绕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要超前,要有提前量!”姜治莹强调,长春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全市上下必须把老龄社会作为现今长春的一个重要市情来认真对待。要站在为群众谋福祉、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美好、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长春的高度,全方位地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的养老服务水平。
副市长桂广礼参加会议。
新形势催生新政策
按照国际标准,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0%,就进入了老龄社会。目前我市60岁以上老人占比已达14.8%,而且未来10年还将以平均每年百分之一的比例快速增长,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
针对人口结构快速老龄化的发展形势,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出台的《补充意见》则由11条内容组成,不仅对原政策的适用范围做出了调整,而且还大幅提高了相关补助标准。
要坚持“两条腿走路”
“养老服务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负起责任。老龄事业又是一项社会事业,必须充分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姜治莹指出,只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机制,养老事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未来我市要形成“9073”的养老服务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照顾实现居家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其中,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做好确定目标、建立制度、优化环境、提供保障等项工作。重中之重是要承担起托底保障的职责,将困难老人、弱势群体养老等社会力量不愿介入、通过市场途径又难以解决的领域作为扶持重点。
从社会的角度讲,政府要通过优惠政策动员各方面力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力求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让老年人有充分选择的余地。特别是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床位政府要帮助完善硬件,日常运营政府要给补贴。
逐一破题提高水平
“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工程,强化养老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姜治莹强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养老工作的不断深化,必须大胆探索创新,不间断地完善各项工作,不断地把养老事业推向前进。就当前养老事业需要破题的几项具体工作,姜治莹一一点题:
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仅是扩面,还要提标,使更多的社会成员有稳定的养老生活来源。
不仅要研究老有所养,而且要研究老有所乐。要通过大力发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使老年人不仅身体健康,还要精神健康。
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点是低保老人、贫困老人,要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培训。老年人的服务、康复,是专业、是技术,要逐渐实现先培训、后上岗,使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
要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通过逐步完善举报、投诉、查处和处理机制,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