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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丁字沽一号路夜市卖吸毒工具?原来,犯罪分子认为夜市上鱼目混杂,可以为涉毒犯罪打马虎眼。前不久,红桥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贩毒案,女毒贩张某一审获刑两年半,并处罚金10000元。
张某34岁,北辰区人,瘾君子戚某联系她想买冰毒。2011年10月11日,张某给戚其发短信,双方定在北辰东方之珠附近见面。当晚9时,戚某开车来到约定地点,张某来后上了他的车。戚某给了张某6500元钱,张某让他开车到南开区西湖村大街附近,随后从别处购买了白色晶体11小袋,一共花了5500元。此后,她将其中的10小袋交给了戚某,而戚某称,他没有吸毒工具。于是,张某又带他去红桥区丁字沽一号路夜市购买了吸毒工具,在这里,他们被民警抓获。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张某和戚某处查获的白色晶体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