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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下发紧急通知,禁止餐饮企业使用亚硝酸盐。本市将对餐企使用亚硝酸盐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市已接到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提出,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根据公告要求,本市将采取一系列的执法行动,杜绝亚硝酸盐进入餐饮企业。
据了解,近年来国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有很多是由亚硝酸盐引起的。在一些餐饮企业中有使用亚硝酸盐的现象,因为亚硝酸盐能使肉制品颜色鲜亮、肉质酥烂。但是餐饮企业添加亚硝酸盐往往无法定量控制,更易与其他调味品混淆,增加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