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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3月,市公安局建立以“市公安局局长接待群众来访日”为龙头的“四级接待日”制度,市公安局局长、分局(市局直属单位)局(处)长、基层所队长、社区民警四个层级,定期面对面接待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局长接待日”活动,九年如一日,即使在2003年的“非典”时期,2008年的奥运安保期间也从未间断。9年来,全局共接待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13382件次,查清办结106681件次,结案息访率为94.1%。
为方便群众,施惠于民,市公安局又增加接访站点,丰富接访方式,加大接访密度,由1个接访站点增至全市20个站点,从集中接访发展为定期接访、领导约访、各警种联合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家访等形式,把公安信访工作做到社区里巷、田间地头,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实施了“四级走访征求意见”、“四级向社会报告工作”、“四级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制度,形成了具有天津公安特色的4个“四级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被动信访向主动信访工作模式的转变。(天津政法报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