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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德国《汉诺威日报》刊登了记者写的一篇报道:地方检察官将一家从事色情行业的“公司”负责人告到法院,涉嫌剥削罪。为掌握证据, 100多名警察对公司、私人住所及多家妓院进行了突然搜查。报道说,公司规定妓女必须将营业额一半以上上缴,对迟到早退及穿衣没有达到要求的还要罚款,赶集时租用的房车也要妓女买单,等等。如果罪行成立,最高可判5年监禁。
上一次报道有关剥削罪的“新闻”发生在两年前。当时,警方组织1000多名警察突然搜查全德国范围的300多家中餐馆。起因是警方接到报案,汉诺威一家从事中国大厨输入的劳务公司涉嫌剥削罪和伪造公文。该公司为国内的厨师提供来德签证服务,但每人收取1万欧元的“服务费”。为了能顺利拿到签证,该公司要求厨师签定两份合同。一份有模有样的、符合德国法律的,送给签证官;一年挣一万欧元的合同,才是留给厨师的。厨师一般在德国工作三年后,必须回国。“工作三年,其中一年工作的钱要交给中介,这是现代版的贩卖奴隶”,检察官当时在法庭上说了这样一句话。
发放给中国厨师三年工作签证,必要时可以延长一年,是德国《外国人法》规定的。签证官对符合条件的必须发放签证,没有拒绝的权力。所有条件都是明文写出的,国家提供的厨师工作机会不是某人的财产,不可以用来买卖。为厨师提供签证服务当然要收费,但必须有谱。德国是一个对“秩序”极为重视的国家,国家对各行业的工资标准都有“建议”。比如,超市收银员无须专门培训每小时8到10欧元。专业工人(如水电工、钳工等)须经过三年陪训,可以开出每小时30到40欧元的账单。大学毕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每小时可以挣80欧元。当然,这是自己开公司的情况。对于雇员,国家也有另外的标准。这样算起来,若帮一位厨师填写签证申请表需要4个小时,则可收费320欧元。换句话说,在德国并不是双方签了字的合同,一方自愿交钱给对方的,都是合法的。如果签字的一方因为专业知识缺乏,受健康状况影响,或因情况急迫,别无他法签了合同。不平等的合同不仅无效,获暴利的一方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是市场经济,它通过无形的手按市场供需决定商品的价格,调节资源分配。有人认为,因为是“自由竞争”,所以不存在剥削。这种观点显然是不对的。因为纯净的“市场”是不存在的,参与市场经济的每个人都会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如知识、权力、关系、能力等,千方百计的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甚至以身试法。若任其市场“自由竞争”,只能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最终会造成社会冲突,尽管穷人的生活也在改善。马克思之前的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亚当·斯密在写完《财富论》后,又写了《道德论》,其原因也是被个人追求财富爆发出来的、不可控制的欲望吓住了。马克思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来到世间,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恩格斯要起诉资本家“谋杀罪”、“肢体伤害罪”、“破坏家庭罪”,也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控诉。
对“现代奴隶贩卖”的审判早已结束,却没有结果。在法庭差不多应该宣判的时候,报上登了一条出人意料的消息:女法官提前退休的申请得到批准,该案件必须由接手的法官重新审判。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必须先放人。三位犯罪嫌疑人在放出来的第二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贩卖”一千多名厨师而非法所得的一千多万欧元,也永远地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