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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自1994年开展志愿服务以来,合肥的注册志愿者已达33万人。如何保障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立法“护航”!昨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召开,共青团合肥市委书记吴娅娟作了关于《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并连同《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志愿者或将获赠意外险
为了保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合法权利,避免个别单位或个人利用志愿服务进行商业活动或者把志愿者当成“廉价劳动力”,《条例(草案)》规定,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指出的交通、通讯、误餐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此前,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事件偶有发生。针对该问题,《条例(草案)》也作出明确规定,为志愿者们送上“定心丸”。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志愿服务活动“契约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条例(草案)》正式提出志愿服务活动“契约化”的概念,指出“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就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招聘优先录用优秀志愿者
《条例(草案)》奖罚分明,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对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且,“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招考人员以及学校招收学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录取有良好志愿服务表现的志愿者。”本报记者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