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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26日,市检察院召开2012年度“举报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自6月25日至29日,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十四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本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惩防并举,保障民生”。重点宣传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尤其是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检察机关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工作成效。三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特别是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以及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的突出成效。四是举报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以及保护、奖励举报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五是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执法”,实行检务公开,显著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制度措施。六是检察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励的情况。
据了解,“举报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检察长预约接访、制作公益广告、设立宣传点、张贴宣传挂图、制作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同时,将依托警示教育基地、乡镇和社区检察室以及12309举报电话平台,努力扩大举报宣传的覆盖面,增强举报宣传的效果。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申诉渠道,在原有的书面、口头、电话等举报方式外,还增加了通过网络和传真举报的渠道,并实行检察长和侦查部门负责人定期接待、预约接待群众举报制度以及下访巡访等制度,设立民生检察联系点,开通12309举报受理电话平台,为群众举报、申诉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去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2743件,其中首次举报2128件。今年前五个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435件,其中首次举报928件。对举报线索实行统一管理,改进举报线索分流方式,建立刚性的跟踪督办机制,强化内部制约。同时,积极开展举报初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举报线索的成案率。去年以来,累计初核举报线索131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27件。进一步完善举报保护、奖励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有功必奖”原则,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奖励2011年度举报有功人员58名,发放奖金总额622555元。
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本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去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1件45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60件378人,人数同比增加0.3%,大案213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7人。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今年前五个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7件271人,人数同比增加31.6%,大案147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9人,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同比分别上升1.1%和11.8%;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件78人,人数同比增加7%,其中重特大案件32件,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24人。今年前五个月,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2件64人,人数同比增加106.5%,其中重特大案件31件。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去年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709件。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促进形成依法有序、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
同时,深入市文化中心、天津水利工程等46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与市建交委联合召开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经验交流会。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调整充实预防职务犯罪“百人宣讲团”,去年举办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718场次,受教育人数7万多人次。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去年向社会提供查询3181件次,涉及单位和个人8543个。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17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今年前五个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58件;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285场次,受教育人数27000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2次,被查询单位和个人3781个。
市检察院负责同志表示,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反腐败斗争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正确路径和积极表现。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举报工作,增强群众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信心,鼓励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要着力加强举报线索管理,提高举报工作效率,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本市反腐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陶强 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