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黄彩华)昨日是“世界禁毒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7名涉毒犯罪分子进行宣判,年仅19岁的东莞女孩小吴以毒养毒被判15年有期徒刑。
站在宣判席下的19岁东莞女孩小吴,一直垂着头,眼神有点迷惘,因贩毒数量大,她被判刑15年。一个花季少女,是如何走上贩毒道路的呢?宣判后,小吴告诉记者,她初中毕业后就没有读书,帮人卖衣服。去年底,她被朋友带到一个娱乐场所,因为好奇跟别人一起吸毒。后来就走上贩卖毒品,以毒养毒的道路。
法院查明,2011年12月开始,小吴在东莞市虎门镇贩卖K粉、“奶茶”等毒品。2012年2月初,她先后在虎门名店银座酒店附近、月神酒吧门口两次共贩卖了4克K粉给张某;同年2月10日,她又在名店银座酒店1609房贩卖了4克K粉和1包“奶茶”(重约24克)给邓某。2月15日15时许,公安人员在虎门镇某酒店客房将小吴抓获,当场从小吴的手提包内缴获7包K粉(共重95.39克,经检验含有氯胺酮成份)、12包“奶茶”(共重288克,经检验含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成份)、3瓶“开心水”(共60毫升,经检验含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成份)、3包“开心粉”(共重3.9克,经检验含有4,5-亚甲基二氧基安非他明和氯胺酮成份)以及电子秤一台。
法院认为,小吴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且属于贩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情形,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小吴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