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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杨辉、通讯员粤仁宣报道: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交通等行业的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发放。
今年3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广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发放对象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与其配套的《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于今年6月1日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不管是雇佣1000人的大型企业,还是仅仅雇佣2个人的小作坊,所有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要同时发放,两者缺一不可。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制订专项检查方案,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将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清凉饮料发放情况、工作时间安排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
杨辉、粤仁宣